一、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公司不开离职证明,从表面上看似乎能避免一些繁琐的手续和可能的责任,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对公司并无实质性的好处。
1.不开具离职证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以及承担赔偿责任。
2.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劳动者求职新工作的重要材料,若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不便,进而影响其就业和生计。
因此,从长远来看,公司不开离职证明不仅不能带来好处,反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未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也可以在未来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遭受损失时,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因此,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以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的规范要求
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劳动者求职新工作的重要材料。因此,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要求。
1.离职证明应当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等;
2.应当注明员工所在部门、担任职务以及需要交代的其他事项;
3.离职证明应当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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