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送达方式包括: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电子送达;
4、委托或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如果采用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就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
民事送达方式包括了哪几种
民事送达方式包括了六种,分别是:
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
2.留置送达,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
3.委托送达,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送达诉讼文书;
4.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6.公告送达,公告后受送达人有可能知道公告内容,也可能不知道公告的内容,但法律规定均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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