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绍兴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出具的书面意见;
3、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应当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凡档案复印件,需经档案管理部门签字核印后生效;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退伍军人证明;
7、须补充的其它有关资料;
8、评残申请表一式四份;
9、新评和补评的需两人以上当事人证明。
三、绍兴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新的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入地)说明情况。
(2)当事人到原抚恤金发放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迁出地)提出申请。
(3)迁出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后,将相关材料逐级报迁出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4)迁出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相关材料密封邮寄到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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