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及防范是需要加强升级的规章制度、更新审计方法、搭建审计平台等。建设工程审计报告包括审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尾工工程审计。
一、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及防范
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及防范如下:
1.加强基建审计的规章制度建设。对相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为招投标监管的工作给予制度保障。
2.更新基建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质量。基建审计部门要不断更新审计方法和手段以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基建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审计工作在基建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搭建基建审计平台。在基建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投标主管部门要对招标信息、招标条件和公告进行控制,并通过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对合同的履行状况、相关人员的到位情况、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把工作重点放在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保证金的收缴、资格的预审和开标、评标、定标的现场监督上。
二、建设工程审计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审计报告包括的内容: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
8.尾工工程审计。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三、建设工程审计期限是多久
建设工程审计期限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要求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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