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响。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所以孩子上学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子女符合条件,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辞职对租住公租房有影响吗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除了在公租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外,下列情形的共同居住人也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各位对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应该有一定了解吧。不得不说现在只是部分城市推出了公租房,而在申请资格上面也因为城市的不同,而导致具体的要求不一样,这其实都是可以理解的。即使在申请获得了公租房的租赁资格之后,也不代表就可以一辈子租赁该公租房,通常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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