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鲁政发[2002]172号”文件联合转发了《关于规范房屋权属登记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提出了我省的实施意见。
房屋权属登记费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房屋按房屋价值固定率、房屋建筑面积固定率或定额、设定定额等收费。,统一标准按套制定,收费标准为80元/套。
对于房屋以外的房屋权属登记费,我省规定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80元/宗,100-500平方米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200元/宗,1500-3000平米300元/箱,3000-10000平米500元/箱,10000平米以上800元/箱。
抵押、典当登记费80元/箱。
据了解,新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是一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不动产为例,过去贷款需要支付的抵押登记费是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每套房屋的抵押登记费,无论价值有多大,只要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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