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立案审查阶段法院驳回起诉方是什么意思?
驳回起诉指的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的行为。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分别是: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和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的份数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2、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对象和内容等。证明材料的份数与起诉书的份数相同。
3、证明原告诉讼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如原告有证据证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递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工商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成立的资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3)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4、证明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材料。
(1)被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2)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卡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成立的资料复印件。
5、与本案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与被告存在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协议、借据等。
6、属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证明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迎泽区辖区的证据材料;就管辖有约定的,提交管辖协议。
7、其他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如特定管辖、专属管辖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虽然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起诉处理,但是起诉是有法定条件的,比如劳动争议案件就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男方的父母肯定没有权利代替男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驳回起诉时会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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