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补充工伤保险怎么交费
补充工伤保险是由政府引导,用人单位投保交费的,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
第一,补充工伤保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依约支付保险金;
第二,补充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投保单位的职工,职工发生事故并经政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获得保险金;
第三,保险公司支付的是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补偿,补充保险是对工伤保险的补充和提高;第四,用人单位自愿投保补充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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