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转诊手续的医疗费用
2、在探亲、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急诊抢救住院的医疗费用
3、非本人原因的本地定点医院未刷卡的医疗费用
二、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转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发票
2、探亲、出差地医疗费用的报销: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探亲报告(出差证明)、发票
3、本市未刷卡报销:
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发票、医保病人身份核对表
参保本人办理零星报销手续需提供:
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银行存折帐号或银行卡号的复印件,如果是银行卡号需注明开户银行的名称
如果是代理人办理零星报销,除以上1)、2)项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参保人带齐所有材料→结算窗口初审→后台预结算、审核→基金财务科转账
四、办理时限
结算10个工作日,转账5个工作日
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六、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地点:民德路518号医保经办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791-86638721
效能监督电话:0791-866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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