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方式
时间:2023-07-04 09:21:29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九级伤残赔偿为8个月工资。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伤九级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工伤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

2.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金通常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也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赔偿费用: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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