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旅行过程中所发生之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旅客可尝试与航空公司、酒店或旅行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友好沟通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如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则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由法律法规所授权成立的其他相应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以促进问题尽快得到妥善处理;
接着,向涉及的行政部门投诉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再者,如果在旅行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旅客也可以选择依据签订的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如上述所有维权途径皆无法满足需求,旅客还可以走司法程序,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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