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孩子改姓。
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
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
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后,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
一、孩子抚养权跟姓名有关系吗?
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姓什么没有关系,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取得抚养权后可以经双方同意后,改为取得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姓氏,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更改孩子的姓氏,但是不管的孩子的姓氏是否更改,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二、30岁改姓氏需要什么手续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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