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期能因结婚迁户口吗?
公安机关传讯你时,法定监护人到场,学校不是你的法定监护人。法律没有规定取保不能迁户口,但规定要经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去找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吧,户口迁移是没有问题的。
取保候审人有以下义务,
1,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及时通知执行地公安机关。
2,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传讯及时到案。
4,不得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不得干扰证人作证。另外,取保期间要上交港澳通行证和护照,限制出境的。交给执行地公安机关保管。
二、禁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主体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任何的违法行为都是会被司法机关所逮捕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或者是不会继续对社会大众造成伤害后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受审的,那么在取保受审的阶段当事人也是不能再做出任何的违法行为,否则司法机关也是会随时取消取保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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