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能否迁到妻子娘家?
时间:2023-07-06 18:25:25 1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离婚,户口是可以迁回娘家的。户口所在地的确定是根据本人常住地决定的,而不是由是否结婚、离婚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本人的常住地在哪里,户口就应该在哪里。在实践中,每个地区的具体管理办法有些不同。涉及具体的户口迁出,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有的地区明确规定,父母,子女有着具体的投靠条件。在申请投靠迁移时,需要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证明等等。因此,在不离婚的前提下,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的。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及省市的差异,户口的迁入与迁出有一定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手续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最为妥当。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拆迁能分房子吗

一、离婚户口迁回娘家拆迁能分房子吗

1、离婚户口迁回娘家拆迁是否能分房子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

(2)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

(3)如果是每个人分一套房,是可以得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办理房产分割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产分割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一致;

2、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真实、有效;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致;

4、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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