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需要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如下:针对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案件需要收取100元的受理费;而对于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案件则需要收取50元的受理费。至于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需要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针对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案件需要收取100元的受理费;而对于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案件则需要收取50元的受理费。至于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行 政 诉 讼 收 费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半缴纳诉讼费用,其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经济确有困难的;(二)没有生活来源,确实无法预缴的;(三)确实无法预缴的;(四)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但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收取诉讼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至三倍交纳。
因此,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需要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不过,对于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案件需要收取100元的受理费;而对于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案件则需要收取50元的受理费。当事人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半缴纳诉讼费用,但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收取诉讼费用,且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至三倍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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