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如下:
1、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留现场;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办理交强险理赔需提交7项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全文5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