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特别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可使妇女不因考虑经济问题而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在多数的家庭中,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婚姻家庭特点,在财产获取、生活能力上总体较弱,当婚姻关系结束时,法律也给予了适当财产照顾,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2、众周所知,父母离婚肯定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必要的财产支持是少不了的,因此在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这是《民法典》中确定的重要原则,也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当然,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采用这个原则,也要因案情而定,例如女方的获得财产能力优于男方,这种情况下照顾女方的具体情形就不存在,所以女方也不存在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可能性。
全文6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