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户口本补办必须户主吗
不用,可以代理办,只需出示相关证明即可。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来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你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自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3、如果不是户主,带上你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4、可能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百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5、或者可以先向你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