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8座面包车型转换为7座车型,实则属于对车身或车架进行了调整改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项操作必须由机动车所有者向车辆注册地管理机构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不过,在进行上述改动过程中,不得擅自组装机动车,也严禁对车辆已经注册备案的结构、构造或者特性进行任意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全文3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