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问题: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行为生效;
2、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转让,限制条件不同,但均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3、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其他问题。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需注意的情形
1、股权转让时,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为了防范大股东隐瞒帐外资产,作为小股东的转让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生帐外资产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受让人给予一定补偿或由股权所在公司出具无帐外资产的保函。
很多小公司股权转让时,都不进行资产评估,且大都是大股东受让小股东股份。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小股东不一定知情。为此,小股东转让股权时一定在合同中让大股东确认公司净资产大致数额,以及如发生帐外资产的处理方式。
2、转让人所涉及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应注意事项
由于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财产的处置应经夫妻双方同意。未经双方同意,转让方配偶有权主张转让合同无效(通常体现在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情形)为此应考虑:
转让股权的获取时间是否在婚姻持续期间,若转让股权于婚姻存续期间获取,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对该股权财产归属有特别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7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