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请告诉我我应该去哪里?
时间:2023-08-27 12:30:23 4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时需要去哪个民政局办理?如果办理协议离婚,需去哪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如果办理诉讼离婚,应当去哪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去法院起诉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离婚时不一定非得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则双方需到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如果去法院起诉,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如果你的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需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还要携带相关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

离婚地点:协议离婚需去哪办理?

离婚地点:协议离婚需去哪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需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离婚地点:协议离婚需去哪办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协议离婚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协议离婚需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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