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分局坚持严管土地、节约资源、集约用地、服务三农的原则,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一是实地审查。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及时派人到实地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对地块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原有使用面积已超标、将原住宅出让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是实地公示。实行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公告制度,对申请人需求状况、原宅基地情况和申请用地地块位置、地类性质、面积权属界线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
三是实地丈量。宅基地经依法审批后,实际到场进行丈量放线、核定界址,实核地块位置、面积等是否与申请相符合,并督促用地者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四是实地检查。分局对农村宅基地报批程序进行调整,改零散审批为集中审查,农村宅基地中的改建、迁建和不占用农用地的新建一律由国土所进行审核把关,各国土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对重点区域批后宅基地进行实地检查,看其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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