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6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说,执行工作在整个社会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但依然存在极少数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问题。最高法院16日提供的数据显示,1995年到1998年底,全国各级法院共执结677万件案件,年均执结169万件,执结金额3665亿元,年均执结916亿元;而1999年至2003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1252万件,年均执结250万件,执结标的金额15311亿元,年均执结3062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召开的前两天透露,为了进一步解决极少数执行难的问题,最高法院正努力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推动执行难问题得以解决。
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就是把全国各级法院每年二百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执行进程和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
在这个系统提供客观、全面、权威信息的基础上,将通过与银行的征信系统相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资信不好的赖账者要想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重树自己的形象,只有尽快自动履行义务才是惟一一的出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14日说。
建立此系统之后,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系统,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正常的个人消费,使得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全面压缩赖帐者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空间,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这个系统的建立,也有利于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防止消极执行。
据介绍,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最高法院已经制订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有关软件也正在设计。
新华网·孟娜
全文9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