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含义是什么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可以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某种方式使用,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一般来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构成侵权。然而,为了保护公众利益,著作权法并没有将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视为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具体如下:
在下列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向著作权人付款,可以使用作品,但应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一)为个人学习、研究、鉴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二)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播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广播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六)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博物馆为展示或保存版本而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出版作品,不向公众收费或向表演者付费(10)复制、绘画,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摄影、摄像
(11)中国公民出版的中文作品的译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中国出版发行
(十二)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
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限制,适用前款规定,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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