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生回国落户哪里比较好
留学落户政策
1、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
2、用人单位本身能够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或者委托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4.我们有集体户口地址及人事权,可以接收您进京,没有落户单位和合落户地址的我们可以提供~~
3、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购房落户资料
购房者本人的户口薄;
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及商品房备案证明需附合同内;
市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政策及落户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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