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不出示证件是什么行为如何处罚
1、律师不出示证件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是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的,严重的话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2、法律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证明有效吗
1、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见证书所承载的只是证明效力,可以证明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法律依据:《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第二条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目睹或亲自调查核实,
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
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方可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n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n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n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n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n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n(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n(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n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n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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