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二、海南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
未销售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
三、海南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申请材料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委托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
代理人身份证明
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四、海南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全文4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