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处理医疗事故时,有三种解决方法。分别是:1、协商。医患双方可以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2、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3、诉讼。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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