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签合同,突然离开工作不到一个月,你有薪水吗?终止之日结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工资或扣留工资,您可以拨打12333投诉,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您也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因公司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报告,劳动监察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组不配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劳动仲裁结论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付款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向工人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4)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未按照本规定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在以书面形式离开后立即离开。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押金外,您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第二个月起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充社会保障等
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带上劳动仲裁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备案
关键是需要证明你与雇主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带有公司名称、工作许可证或工作卡(最好加盖公章)、工资卡、工资单、考勤记录、社会保险支付记录的工装,同事证言(所有离职人员均可使用)录音录像或其他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工作许可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加盖公章的文件)
参见《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录用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则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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