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1、公民收入;
2、公民住房、储蓄及生活用品;
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规定的权利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不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继承的注意事项
1、著作权,仅限于版权的财产权才能继承。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和收入可以按照普通财产进行继承。这项规定表明版权属于公民。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财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同公民自己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一样,在公民死亡后成为公民个人遗产的一部分,由公民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2、著作权在继承时一般不适合分割。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和人格权是不能够独立存在的。就好比一份稿件只有通过行使署名权、出版权、变更权等权利,才能获得报酬和其他经济利益。因此,著作权是一个整体,在继承遗产时,不宜分割。继承人为二人以上的,在继承著作权时,可以采取贴现、共有、补偿等方式处理。
3、一般来说,著作权中的个人权利是不能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版权所有者的继承人和受益人有权或义务保护作者的作者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在作者去世后,这三项个人权利不会受到侵犯,目的是保护版权的个人权利不被他人侵犯,这是一种消极的权能,并不会对继承人或受益人来说不是积极的利益。因此,作者对著作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权并非存在继承权问题。
《著作权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作者在其一生中未表达未发表的作品,作者的遗产权利可由作者死后50年内由继承人或受益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和没有遗赠它由原作品的合法所有者行使。“该条款表明作者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发表作者的遗产,作者未明确声明的时间和地点同时,作者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实际上已经获得了出版遗产的权利,因此我们认为版权的出版权可以在法定时限内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4、合作作者其中一人死亡后,没有继承、遗赠的,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无继承又无遗赠的继承属于国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这里作了专门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著者取得的这些财产权属于共同财产。
5、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提交人的个人权利,但有责任保护他们。
《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著作权、著作权的修改和完整性的保护,受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保护。任何人不得继承著作权,不得遗赠的,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的修改和完整性的保护,受著作权行政部门的保护。
6、作者未明确表示死前未出版作品的,作者死后五十年内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出版权;
没有继承人、没有遗赠的,由原作品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出版权。如果作者明确声明不得发表,则不得在作品受保护期间予以公布。在作者死后,任何人不得删除或更改他在作品上的签名。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其他人不得行使修改作品的权利或者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著作权与其他可以继承的权利一样,都是需要先确定是否有遗嘱,有遗嘱并且有效的,那么就需要遵照著作权人的意愿来处置此待被继承的著作权。若是没有的,那么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来约定著作权的财产部分权利的继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