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有出来的可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在缓刑两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缓刑的期限届满后,可以减到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的立功行为,则可以减至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可能出来;但是如果是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是恶劣的,就报请最高法核准后,立即执行死刑。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2011年5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非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均判缓期二年执行。
在我国相关案件的犯罪者,如犯罪情况比较恶劣,犯罪者的犯罪手段比较残忍的,我国的相关司法机关对这类人员予以死刑的判刑。对国家的社会治安进行相关的治理,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安定团结,相关的经济发展能够更好的发展。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全文7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