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离婚官司本人可以不在场,但是建议最好出庭,离婚纠纷毕竟是身份关系,法庭审理调查与具体家庭实际经济情况或感情情况,如果本人不在场,有可能对自身不利。
一、民事法庭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法庭开庭流程如下:
1、庭审准备。具体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
2、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含第三人)以及委托代理人(律师)身份。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成员以及书记员等回避。
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法庭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3)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依据,分清是非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
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法庭辩论时,当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审判长根据辩论情况征询各方当事人,如无补充意见,宣布辩论结束。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要求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5、当庭调解。审判长分别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时,应分别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合议庭应当宣布调解结果,告知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宣布调解无效。
6、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宣告判决。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书记员记录有错误的地方可以进行修改。
7、宣告判决。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开庭需要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自己去需要身份证,并且准备好复印件;
2、委托他人的需要携带好书写好的正规的委托书,并且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旁听人员的,旁听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4、有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需要相应的委托手续、出庭证。
民事起诉书应载明如下事项:
起诉书要载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离婚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具体导致的后果如下:
1、被告不在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传票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2、原告不在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图是离婚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代理人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因此,当原告本人没有出庭,只有其代理人出庭主张夫妻关系破裂时,除被告同意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代理行为无效,法院可以撤回诉讼。
3、双方都没有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三、被告不出庭具体有什么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若被告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传唤;仍然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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