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7-01 10:15:20 1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我国,夫妻是不能自动离婚的,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或者被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经调解无效,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业务。需要进行离婚的夫妻应当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双方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1、夫妻双方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

我国对于婚姻关系实行的是登记制,无论结婚或者离婚都应当进行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男女双方即成立婚姻关系,如不办理离婚登记,或是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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