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新生儿能落户集体户吗
成都新生儿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将户口落户集体户的。但是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对新生儿落户问题,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户口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二)》(成公防〔2010〕2号)规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人员新生子女入户问题:
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2、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家庭户的,新生子女入家庭户;
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单位集体户;
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如果夫妻二人,一人为集体户,一人为家庭户,新生儿只能入家庭户一方。而不能落在集体户上。
二、新生儿落户材料
申报出生登记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或集体户首页,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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