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企业没有公示年报经营异常该怎么办?
营业执照没年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应该补充提交年报,该年报可在三年内补报,但越快越好。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日内下来
行政机关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企业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的注销程序。企业注销即终止企业主体资格。具体程序如下:1、企业满足注销的条件;2、依法申请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小组;4、公告债权申报;5、对债务按顺序以清算资产进行清算;6、造成上述流程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7、注销登记办理完成后,向社会公示注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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