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4%。
四、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纳比例0.0%。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04.44元/月;按4%缴费的人员还需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7元/月。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30.67元/月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
3、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4、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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