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都是在公安局看守所关押,等待枪决时间。死刑犯和普通罪犯是混押的,没有特殊待遇。既然是死刑犯,就已经没有年龄的区别的,和其罪犯都是一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也是不会判处死刑的。高等级戒备监狱每个监舍都有监控监听设备,罪犯的一切活动,包括洗漱、睡觉,都在警察的监控视线里。
一、一审不服上诉二审期间在看守所还是监狱
在上诉期间以及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会继续被羁押在看所守内,不会被立即转送自监狱。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每一起案件在一审做出判决之后,被告人可以做出上诉,上诉的期限为十天,在这十天里被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上诉,一般情况下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十五天内,犯人会被移送自相应的服刑监狱内服刑。但是如果犯人的服刑期在一年以内的话,则不需要被移送到监狱服刑,而是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孕妇被判死刑生完孩子还会执行枪毙吗
孕妇死刑犯生完孩子不会执行枪毙。孕妇不适用死刑,因此,孕妇生完孩子后也不会判处死刑。怀孕的死刑犯会将判决的死刑更换成死缓,并且分娩后也不会继续执行死刑,判决更偏向于无期徒刑。
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哪些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监狱服刑人员探视是如何规定的
监狱服刑人员探视的规定如下:
1、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3、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收监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狱应当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会见流程办理、会见所需资料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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