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执行期间,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应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法院应驳回。如果案外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执行期间,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应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法院应驳回。
如果案外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 定 不 服 诉 讼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在上诉期限内,一审判决不停止执行。当事人不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时,有上诉权。然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不服,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程序寻求救济。因此,若裁定不服诉讼,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将失去救济的机会。
总之,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时,有上诉权。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不服,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程序寻求救济。因此,若裁定不服诉讼,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将失去救济的机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