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攻击引发受害人轻伤,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证明,再加上受害人已放弃对加害方的追责,这种情况下,法院在裁决刑罚时通常倾向于实施轻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有意伤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处。
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存在受害人谅解的书面证明,这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展现出良好的认罪和悔过态度,从而降低了其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犯罪的动机、手段、产生的后果等等,同时也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初次犯罪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最终的刑罚。
尽管有受害人谅解的证明,但这并不代表一定能够免除刑事处罚,仅仅是减轻处罚的可能性增大,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或者较短刑期的有期徒刑、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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