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发生欺凌事件学校负全责吗
若学生遭受校园欺凌现象,但学校未能履行其应有的管理职责,那么该校通常会被认定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受学校教育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遭受来自校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则应由该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若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管理职责,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小学生校园欺凌怎么处理
在面对校园欺凌现象时,小学阶段的孩子应当及时向教师及家长反馈情况。
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明确规定,如若学校监测到相关行为,应立即采取行动通知涉事双方父母亲至学校进行深入处置;同时,应对受到欺凌困扰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与援助服务;若是情况更为恶劣,亦可考虑寻求警方协助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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