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二、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的义务是什么
(一)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为此,国家建立了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对耕地实行特种保护,以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承包地是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必须维持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该项义务要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承包地的土地生态及其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在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同时,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土地的质量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盐渍化等,保护和提高地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全文9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