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铺烂尾问题向开发商提起诉讼的程序通常涵盖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要对已掌握的所有实质性证据进行整合梳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查阅购买商铺时签署的购房合同、所有的支付款项收据以及开发商关于交房期限的明确承诺等等;
其次,在完成了充分的证据准备之后,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期通过司法途径来促使开发商尽快履行其交付商铺的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接下来,在法院受理并立案之后,当事人需要积极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去,包括出庭应诉、阐述事实真相、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以及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在经过法院全面审查并审理完毕之后,将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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