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信息、协会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信息;诉讼事实发生后,当事人变更名称、分立、合并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证明数量
证明合同履行的证据:出入库单据:提货单、提货单、提单、收据、入库单、仓单、运单等;付款收据: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欠款证明:结算清单、借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欠款事实证明函等;接受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证人证言、有关单位证明、检验报告、顾客投诉、退货证据、索赔要求。约定向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应当提交第三人履行合同的证明和相应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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