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没有明确关于共同喝酒致死的规定,但是明确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益造成损害的,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劝酒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没有办法确定过程,则有双方分担损害结果的赔偿。
侵权责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喝酒死亡新法律
正常情况下,酒后死亡应由造成人身伤害的饮酒者承担。但根据新规定,四种情形下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说,如用“朋友不喝酒”等语言威胁、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喝醉、饮酒过程中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具有明显的强迫行为。
2、因饮酒而患病、致残甚至死亡的,如劝说对方饮酒诱发疾病的。
3、未安全护送醉酒人,如已丧失或即将丧失控制能力,或无法维持其行为时,未将其送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4、酒后驾车,未经劝阻擅自洗澡、剧烈运动,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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