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五个月是否符合离婚要求
怀孕5个月不可以离婚,但是离婚由女方提出或者协商离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官司到哪里起诉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要考虑过错方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区,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从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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