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拘留不能申请听证。只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才能申请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一、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呢
在行政处罚中,具体的听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公安机关受理听证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几日前
七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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