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处理的依据是什么?(1)质量事故的实际数据?(2)相关合同和合同文件?(3)相关技术文件和档案?(五)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
(6)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7)建筑材料质量认证。
(8)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认证。(九)质量事故后事故情况的观察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
(10)其他相关信息。
二。施工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包括各分包商的资质。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招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2)详细审查所有合同、技术文件和报告。如图纸是否齐全,有无错漏,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3)提供试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并对试验方法、标准、试验方法等规定进行审查,合同中的次数和抽样。(4)审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查,并检查鉴定证书和试验报告。
(6)检查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要求。(7)有助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进一步审核施工现场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施工机械。(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工程各部分的质量要求。(10)准备简历和质量管理表。(11)做好担保和保险的准备。(12)签发进场预付款证书。(13)全面检查启动条件。第三,如何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可分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工程质量不合格,两种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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