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所在的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不是因为自身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也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已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如果累计缴费的时间超过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如果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就是二十四个月。
领失业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穆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刚开始领失业金,我想了解下,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我能否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
党报热线回复:就穆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据了解,按照《社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限,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月起就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等同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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