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是什么
时间:2023-03-16 20:01:42 3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保险报销中包括哪些疾病?

1、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等九种病。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门诊特殊病还包括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癫痫――脑电图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抗癫痫药物治疗、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监测。

3、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4、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paig及血小板相关补体检测、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4、参保者有已经纳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的病种,其医疗费的报销范围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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