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2-07-27 07:27:57 2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以及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其中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是由单位进行代办缴税,是一种比较适合上班族的方式。

一、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哪些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以下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包括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两种。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该项是由单位进行代办缴税,且实行每月进行代办缴税减税,适用于上班族,也是上班族最理想的申报方式,在每月发工资时都可以进行抵扣;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意味着不需要单位进行代办缴税减税,但是在填写资料过程中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获得并填写。

三、个人所得税的申请退税条件

个人所得税的申请退税条件如下:

1.因为各种原因误交税款,比如重复缴纳扣缴、错用税种或者去年已经纳过税但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按照程序办理退税手续即可;

2.国家的税收政策有一定变动,属于政策性退税,那就按照国家退税政策办理退税;

3.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办理退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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